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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生纠纷之后 业主是进是退

2008-6-20 17:02:36 来源:南国早报
  物业纠纷还是协商解决为妙。资料图片

  

记者 谢嘉明

  因为种种原因,市民购房后难免会出现与开发商、物业产生矛盾的情况。常年住在小区,发生纠纷之后,业主如何与开发商、物业共处?如果问题暂时不能解决,如何避免激化矛盾?

  庭上针锋相对 庭下若无其事

  业主:曲先生

  遭遇: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,曾经闹上法院

  6月15日,记者在南宁双拥路一楼盘看到曲先生时,他刚到物业公司处办理水费IC卡充值。路上,遇到物业工作人员,他不时点头打招呼。谁曾想到,曲先生曾因为与物业公司意见不合,被物业公司告到法院。

  2004年,曲先生购买房子。房子交付使用时,是由一家隶属于开发商的物业公司负责物业管理工作。该公司管理不到两年时间,小区由现在的这家物业公司管理。

  曲先生告诉记者,他从2006年年底发现,物业公司开支不透明,更让人气愤的是“收钱不办事”。有一次,他的电单车在小区失窃,物业公司对此连道歉都没有。气愤不过,他决定以停交物业费来讨回经济损失。物业公司连续催缴,他都不予理会,要求物业公司先把旧账还清再算新账。去年年底,物业公司把他告上法院,要求他支付物业费及相关利息,法院判他败诉。

  曲先生说:“在法庭上,我和物业公司及其律师针锋相对,一场辩论下来,我的嗓子都沙哑不少。不过,平时我没必要跟他们吵。”他介绍,最让他不满的一名物业公司副主任,前段时间跳槽了,同时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也完善许多,他履行判决后,现在每月都按时交费。

  记者了解到,曲先生尽管对物业公司有看法,不过与一些物业工作人员仍有交往,有时还和一些工作人员下棋、娱乐。他说,大家只是看法不一致,没必要迁怒工作人员。

  点评:随着业主维权意识的加强,与物业公司闹上法庭的业主越来越多。有的业主因为一场官司,与物业公司闹得水火不相容。其实,纠纷只是生活中的一个镜头,过了这道坎,生活仍要继续。对事不对人,可以让自己过得更从容。

  问题无法解决 房子一卖了之

  业主:覃女士

  遭遇:先交管道燃气费,才能领取钥匙

  覃女士购买了南宁青秀区一楼盘的房子,因为与物业公司产生矛盾,她一直没有领房子。

  2006年,覃女士所购的楼盘交房,她满心欢喜去楼盘领房时,却被物业公司告知,要交纳半年的物业管理费、一年的电梯使用费以及管道燃气开通费等,才能领取钥匙。覃女士对此十分不解,她认为,交纳相关费用与领房是两码事,物业公司不该混淆一谈。此外,她买房主要用作投资,不打算用作生活居住,不想开通管道燃气。小区里有几位业主和她有相同看法,大家决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。

  他们多次与物业公司、开发商洽谈、协商,物业公司仍没有丝毫松动,坚持要交清费用才交钥匙。在有关部门的重视下,物业公司同意先交纳一季度的物业管理费、半年的电梯使用费以及管道燃气开通费就可领取钥匙。对此,她还是不同意,坚持不交纳管道燃气开通费。有的业主耗不下,交纳费用领取了钥匙。

  覃女士一直没有领钥匙,也没有交纳物业费等费用。有一次,她领人破了房门,并换了门锁,为此,她与物业公司的矛盾加深。因为房内没有通电,尽管换了门锁,仍无法居住。去年,她委托中介公司把房子转让。

  覃女士说,她之所以转让房子,一方面当初购房就是出于投资;另一方面,她觉得与物业公司闹得这么僵,已不想在这里居住。见有买家出好价钱,把房子卖了也把麻烦扔了。

  点评:购买知名开发企业开发的楼盘,权益受侵害现象较少发生;购买二手房时,买方要注意与卖方交接好物业费、水电费等费用的交纳情况,否则就会使自己背上额外负担。

  楼盘更改规划 业主积极维权

  业主:马先生

  遭遇:楼盘调整地下停车场出入口,给住户带来噪音

  马先生所购的房子位于二楼。2006年他买房时,按照小区规划图和售楼小姐的说法,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口在小区西侧,他在远离停车场出入口的一单元购买了房子。

  去年,楼盘准备交房时,马先生却意外发现,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出入口改变了,原来位于小区西侧的出入口封了,在离他家阳台10多米的地方,新开了一个出入口。

  马先生与开发商交涉,对方解释说,这是临时调整小区规划,而且这个规划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同意。马先生有点不满,他说,小区不同位置的房子,售价是不相同的,当初房子附近没有出入口,现在却有了出入口,形成房子贬值。此外,楼盘临时调整规划,应当提前告知业主。为此,他委托律师与开发商进行交涉。

  马先生提出,要楼盘调整一处远离停车场出入口的同楼层房子,或者赔偿违约损失。开发商只同意返还房子的差价。

  开发商作出相应赔偿后,马先生住进了小区。觉得他勇于和开发商抗争,小区很多业主都想由他牵头组织业委会,他推辞了。尽管如此,小区一些业主遇到维权问题,都积极向他讨教。

  今年年初,小区调整车位租金,在马先生等业主的据理力争下,小区改变了原车位出租方案。马先生说,通过几次维权经历,他觉得业主维护自身权益没有想像中那么难,小区是自己的家,自己要长期在这里生活,业主不能一味躲避困难,致使权益受损。

  点评:对于大多数人来说,一辈子只买一套房。买房后遇到问题和纠纷,又不想退房,就要想办法去解决问题。如果将就着,不仅委屈了自己,还助长了不法开发商的气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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